路邊的監視器,如果就正對著你家門口拍,你會不會覺得怪怪的?台北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,上萬支由里長負責管理維護的路邊監視器,年底前都會拆除,公家機關想新設監視器,得由警局核准,限制拍攝角度,不能侵犯隱私。另外,最快今年七月起,民眾遇到車禍或刑事,想要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,通通只能向警方申請。
台北市街頭,像這樣由里長管理維護的舊式監視錄影器成絕響,最快七月開始,民眾再也沒法就近向里長辦公室調閱錄影畫面。三民里長謝翠鈴:「我們這邊派出所服務得很好,100年我上任以來,所有里民要調監視器,我們都是來這邊調。」以後想看監視錄影,得到警局申請,新法規定,公務機關新設監視器要警局核准,為了保護隱私,更不能對著特定私人處所拍攝,以免發生類似監視器對著市議員辦事處直拍,隱私全都露的情形。
而調閱畫面看狀況,有不同主管機關,刑事車禍找警局、公園糾紛找工務局、清狗便得找環保局。民眾:「能夠在當地的單位(調畫面)當然是比較方便,因為我們老百姓也不曉得什麼東西歸什麼單位管,以前找里長(調畫面),現在當然找我們的警察。」今年底全台北市治安熱點都由攝影效果清晰的新式監視器取代,保障治安,但管理新制便不便民,民眾看法兩極,也引發討論。